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次数:1926
承办律师:
徐权峰,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赵宇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安徽易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一、案情简介
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苏某某与赵某某等人成立某科技公司,谎称得到国家支持,虚构区块链科技形式,在互联网上设立运行平台,利用CATWallet钱包个人页面二维码向他人进行推广,要求参加者缴纳30或者60个USDT(泰达)币(每个USDT币价值1美元)购买虚拟矿机,虚构通过该矿机每月可以获得自行发行的价值人民币150元的虚拟CAT币收益。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该公司将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线下人头数量、获得自行发行的虚拟CAT和CAG货币作为返利和奖励依据,通过自行搭建的交易平台进行内部虚假交易,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经统计,该科技公司发展会员层级581级,会员2979784人,其中激活会员622580人,收取会员缴纳的USDT币52859113.68个(价值人民币370723490.18)。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USDT币41821019个(价值人民币276018725.4元)、人民币3590319.38元及部分车辆、房产(价值人民币18048985元)。2020年9月苏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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