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有问必答6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了,怎么判?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204

律师您好!请问如果被判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呢?


01 根据《刑法》第214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如下所示: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情形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参见上文)



03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罪的规定处罚。


04这里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法条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

第二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九条第一款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1〕3号)

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整理:王林娟

排版:王林娟

审核:徐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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