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徐权峰律师参加金亚太《无罪辩护技巧》专题讲座并作“无罪辩护技巧与谈心得'发言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139

2024年3月29日,金亚太第122期刑事下午茶在刑事业务中心举办。本期下午茶邀请了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罗秋林作《无罪辩护技巧》专题讲座。刑事业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参加并作与谈发言。以下为发言整理,以飨读者。


徐权峰律师先是表示罗秋林律师无私分享了深耕刑辩多年的宝贵经验,极有启发和指导意义,作为与谈人,其提了关于无罪辩护的观点:细节、穷尽、奖励。

1.细节:记得办理李某故意S人案,作案时的年龄,注意公历和农历的区别。依公历满18岁;依农历很可能不满18岁,最终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无期;这里不是讨论对错,我对上诉人的暴力行为也是深恶痛绝,但站在法庭上,作为他的援助律师,该说的观点,依然要说,这是法律赋予的,更是职业伦理要求。

2.穷尽:说的是全力以赴。无罪辩护,不仅仅是说说,要有充分的庭前准备,发现问题,要有横要到边,纵要到底的坚持。举个例子,去年在浙江湖州办的开设D场案,羁押近一年,在法院阶段介入,捕后取保,最终缓刑的结果,与管辖异议的提出有关。取言辞证据有风险,要不要取,怎么取?管辖、回避,F官会不会高兴,但有问题,你要不要提。我的看法,做到有理有据,有根有据即可,理是法律依据,根是事实根据。

3.奖励:做无罪辩护是有奖励的,正如罗秋林大律师所讲,刑辩律师不怕无罪辩护不成功,就怕认为构罪做了有罪辩护,结果法院判无罪了,那就是辩护事故。

其实法律赋予刑辩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无罪、罪轻的证据,全力履职,问心无愧!在该做无罪辩护案件中,坚持证据裁判,坚持程序正义,有回馈、有奖励。举个例子,法条出现变化的无罪和罪轻案例很多,如醉驾、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贪污贿赂包括最近的虚开专票,都是因为法律、司法解释出现变化,导致无罪或量刑大幅降低。但往往认罪认罚,案件根本等不到那一天就判、就生效了。如正在办理的污染环境案重一审无罪辩护,得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得符合无罪辩护的条件。总而言之,无罪辩护,意味着充分准备、全力以赴,无辩护则无指控,有指控,必辩护。

再次向手握五个无罪判决,三十四个无罪判例的罗秋林大律师表示感谢,谢谢分享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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